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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德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2/6/23 9:29:28 浏览数:951 【关闭页面】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德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

若干政策实施指引》的通知

 

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财政局及科技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德阳市委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决定》,推动《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务实落地,特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德阳市科学技术局                              德阳市财政局

202239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

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

若干政策实施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市县财政共同投入机制,促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对新获批或新引进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

1.申请对象

近两年在德阳新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首次获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

2.补助内容

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

3.申请材料及程序

1)申报。市科技局发布项目指南,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陆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料填报并上传

2)推荐。由区(市、县)、德阳高新区、德阳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推荐。

3)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4)公示。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支持建议名单并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4.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科廖攀   0838-2507896

(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奖励并在德阳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团队,按照国、省奖励对象和标准1:1的比例,给予最高800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或项目团队,在德阳注册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落地和产业化。

2.支持方式

根据转化和产业化成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3.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科李果   0838-2507896

二、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三)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给予5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获批的天府实验室。

2.补助内容

对首次获批创建的国家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市级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资金支持;对首次获批创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市级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及程序

1)申报。发布项目指南,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陆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料填报并上传。

2)审核。由区(市、县)、德阳高新区、德阳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3)公示。市科技局确定补助建议名单并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审定,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4.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资管科罗超  0838-2507532

(四)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德阳市域内,符合《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2017353)、《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70)的条件,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

2.补助内容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市级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及程序

1)申报。发布项目指南,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陆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料填报并上传。

2)审核。由区(市、县)、德阳高新区、德阳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3)评审及公示。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补助建议名单并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审定,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4.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科李大亨  0838-2501665

(五)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列入国家目录且科技部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2.奖励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3.申报资料及程序

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根据国家科技部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年度考评结果的通知按程序拨付。

4.联系人及电话

德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王丽玮  0838-2503079

三、促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

(六)对新备案的省级瞪羚企业给 40 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符合四川省科技厅出台的《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川科高〔201920号)规定的条件,且在省科技厅新备案通过的四川省瞪羚企业

2.奖励内容

对首次备案的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及程序

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主动通知,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由省科技厅出具的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资料副本(加盖公章)一套;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提交审核后,按程序拨付资金至企业账户

4.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平台科段力   0838-2226786

(七)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1.申请对象

德阳市域内,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奖励内容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期满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申请资料及程序

无需申报,由市科技局按照批复名单按程序拨付资金至企业账户。

4.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科李大亨 0838-250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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