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此项满分30分,不得缺项。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和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权,需要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批准方能获得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获得《受理通知书》。
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6个月或18个月公开,通常需要3年左右可以获得证书。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0~12个月左右即可获得证书。
(2)软件著作权,需要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提出著作权登记申请,经批准方能获得登记证书,通常自申请日起,45天左右可获得登记证书。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需要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通常自申请日起,3个月左右即可获得登记证书。
(4)植物新品种权,企业应向国家林业局或农业部提出品种权申请,通常自申请日起,1年半~3年可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