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 绵竹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关于调整绵竹市专利申请资助政策的通知
竹财行(2014)155号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人: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更进一步促进创新发明,使专利技术更好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推动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和形成。根据省、市相关资助政策的变化,经研究,决定对《绵竹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专利申请资助标准进行调整:
一、资助标准: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800元/件、授权后再资助2000元/件。非职务发明申请阶段资助500元/件、授权后再资助1500元/件。
2、实用新型:资助600元/件,外观设计:资助300元/件。职务发明资助申请阶段,非职务发明授权后资助。
3、PCT国际专利:授权后资助5000元/件。
4、职务发明单一申请人年度申请阶段资助限额(不含PCT国际专利),一般企业2万元,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优势培育企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万元。非职务发明单一申请人年度各类专利资助限额1万元。青少年学生的发明创造在申请阶段按职务发明标准资助。
二、资助方式:对当年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专利的受理进行资助,授权采取分步资助的办法,直接支付至申请人或代理人账户。
三、不予资助的情形:已过受理年限或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查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或者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认为有非正常申请嫌疑的。套取资助的,责令追回资助资金,且今后三年内不予资助。
四、调整后的专利申请资助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绵竹市财政局
绵竹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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